
熊伟律师 二级律师
权益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2001年律师执业
江苏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扬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政协扬州市广陵区第八届、第九届常委、中国致公党扬州市委员会委员、广陵区支部主委。
执业以来致力于刑事、政府机关、金融证券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担任扬州市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了最高院公报指导案例:公安部、国家食药总局、最高检督办的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确立有毒有害物质推定规则);最高院指导案例:扬州市社保局吴某贪污案(疲劳审讯获得的被告人供述属非法证据);江苏省第一例中美刑事司法合作案例--李某美国洛杉矶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
兼任最高检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咨询专家、扬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咨询专家、扬州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致公党江苏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委员、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观察员、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监督员。2010年、2016年两次被评为“扬州市优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