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遭索赔,专业代理挽损失。某台资公司诉某人民政府7亿元人民币赔偿案中,本所吉宝华、朱飞龙律师,面对合作跨度十几年、合作项目众多、案情十分复杂的情况,积极走访相关部门调查,认真仔细地研究案情,制定了较为详尽的仲裁策略及谈判方向,在我方充分有力的证据及周密的协同处置下,台资公司最终主动提出撤回仲裁,为政府挽回巨额损失,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处理该案的后续过程中,注意把握政策,多次参与政府组织召开的协调会,从既服务企业发展,又保护国有企业资产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政府与企业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