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卖药年轻人,获得相对不起诉。 2020 年 12 月,1995 年出生的高某明知赵某生产的减肥药品系添加了西药西布曲明成分的,仍然购买后转卖谋利,后被泰州警方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高某找到窦永明律师寻求法律帮助,认为自己对所售产品是否添加西药西布曲明成分并不知情,要求进行无罪辩护。窦永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时间阅卷,通过阅卷发现在案证据证明当事人主观故意明显,构成犯罪。但公安机关认定的销售数额大部分证据不足,仅有很小部分能够形成证据锁链。窦永明律师团队把相关情况与高某沟通后,在高某认可认罪认罚,并接受缓刑的情况下,窦永明律师团队积极与检察官沟通,递交了大多数事实证据不足,构罪情节显著轻微,建议不起诉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达到了使当事人不受刑事处罚,重新开始生活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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