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宇仁方律所

扬城律所“第一家”

——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小史


光阴荏苒,流年似水。回首往事,那些历史进程中的第一家、 第一人、第一批等“第一”总是更会吸引人们的目光。那么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后,扬州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如今安在呢?这就不能不追溯到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扬州市法律顾问处。


琼宇仁方所小史(1)

琼宇仁方所小史(1)

副标题

潮起而生
创业年代
改制转型
传承荣耀
战略合并
品牌再造
后记

新中国的律师制度在1956 年-1957年曾有过短暂的发展,但在那场整风反右运动中很快被中断了。1957 年,扬州律师的工作机构 ——法律顾问处被撤销。

时隔二十多年,1979 年 7 月 1 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天之内通过了七部法律,这在中国法治史上,被称为“一日七法”。其中《刑事诉讼法》专设第四章“辩护”,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律师为位列第一的辩护人。为了依法进行那场惊世大审判——公审“四人帮”,律师重返历史舞台。同年 12 月,司法部下发“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律师制度正式重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东风带来了律师的春天。北京、上海、广州、全国各大中城市的律师工作机构——法律顾问处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

潮起而生,扬州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也步入了快车道。

1980 年,律师工作是由法院主管。原扬州市人民法院抽调周素容、刘烈筹建扬州地区首个律师工作机构——扬州市法律顾问处。

1981 年9 月 12 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发文决定,恢复“扬州市法律顾问处”,其行政、业务关系隶属于扬州市司法局。

最早的扬州市法律顾问处设在扬州市公安局(广陵路 272 号,现为广陵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区)内,仅三名律师:周素容(女)、刘烈、刘孝若。一周二刘,人称“三驾马车”,周素容任主任。诙谐幽默的刘孝若曾打趣道:一个老板娘,两个大伙计。

周素容,浙江瑞安人,从小便是学霸,1953 年考入苏北农学院,1957年毕业工作,先后担任过农校教师、供电局人保科干部、法院审判员。1980 年,新中国第一部《刑诉法》实施,扬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以一起贪污案组织第一次公开审判示范庭,由周素容担任审判长,但当时扬州律师制度尚未恢复,辩护人只好由某单位的保卫科长担任,辩护人的工作则由审判长一手“导演”,也正因为这次“导演”,周素容有了“想当一名施洋式律师的愿望”。天遂人愿,当扬州市法律顾问处恢复后,她担任了第一任主任。

刘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后从事税务工作。恢复扬州市法律顾问处时,抽调其参加筹备工作,并于 1980 年 9 月至次年 2 月,参加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学校首届律师班学习。刘烈,人如其名,口直性烈,上了法庭敢说敢讲,其底气来自于其法学功底,来自于对体制内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认知,更来自于法律共同体间相互制约,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自觉。

刘孝若,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反右时,遭受挫折,去了青海,沦落回扬后,曾一度到烧饼店里当会计。好事者揶揄:“刘大律师原来是个 da 火烧的。”以至于律师界的老前辈全国知名大律师汪洋来扬时,每次都嚷着要吃火烧。退休后,一次汪老来扬,“三驾马车”富春请吃早茶,却坐等刘孝若带火烧来吃,桌上的蟹黄包、三丁包一个未动。套用“哥抽的不是烟,抽的是寂寞”那句话,“爷吃的不是火烧,吃的是沧桑!”

2021 年1 月 21 日,刘孝若在他生日那天去世。其高足爱徒市律协副会长蒋敏以“无尽哀思”撰文朋友圈,称从此扬城律界“三驾马车”少一人。她说:“师傅一生坎坷,却乐观豁达;为人耿直,又不失风趣。师傅以及前辈们是扬州律师界的精神传承、无价瑰宝”此言正是。

不仅如此,刘孝若还为宣传“扬州是个好地方”作出了巨大奉献。退休后,他耗时十余年,经过实地勘察、摄影、查阅历史资料、考证、编撰,先后出版了《扬州街巷图录》、《扬州街巷实录》,厘清了自元至正十七年(1357 年)开始的 660 多年来,扬州老城区的 367条街巷。为宣传和研究扬州古城留下了宝贵资料。

回归正题,1981 年 9 月 12 日,记住这个日子。以市政府发文为准,这一天扬州地区第一个律师工作机构——扬州市法律顾问处,正式成立了。

1983 年3 月,扬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原 9 个县划归扬州市管辖,扬州市改由省管辖,设广陵区和郊区。

1984 年6 月 1 日,扬州市编委批复同意分设扬州市法律顾问处和广陵区法律顾问处。原编制四人改分配市、区各两人。周素容、刘烈分配到扬州市法律顾问处,刘孝若分配到广陵区法律顾问处。

1985 年6 月 5 日,江苏省司法厅批复同意,扬州市建立以特邀律师为主,实行自收自支的第二律师事务所,同时扬州市法律顾问处改为扬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1987 年,扬州市编委同意将原扬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改为以专职律师为主的律师事务所,全民事业单位,定编 6 人,主任刘烈;广陵区法律顾问处改为扬州市第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孝若。

自此,扬州第一、第二、第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分别由当初的 “三驾马车”各担其一。此时,扬州市各县市区(除郊区外)均已成立了律师事务所,共 13 家。(郊区于 1988 年成立了扬州市第四律师事务所,那是后话)值得一提的是华朋律师事务所其前身是广陵区法律顾问处,是由 1981 年扬州市法律顾问处分设而来。


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案件为主。八十年代初中期,以“一周二刘”为主的律师工作机构,办理了一批在全省、全国都很有影响的案件。

1983 年“严打”期间,刘孝若等三名律师担任一起强奸轮奸案的辩护人。通过阅卷和庭审,认为委托人杨××强奸孙×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但其辩护意见法庭未采纳,并告知律师,杨××将获死刑,择日宣判。有关方面为了“从重、从快”也电话通知法律顾问处,让律师不用再调查了。但此时,承办律师却发现了杨××无作案时间、空间的突破性证据。法律顾问处及刘孝若分别以顾问处、辩护律师名义紧急向市政法委及中级法院书面报告,具呈详情,呼吁“刀下留人”。此案重新调查后,确认了律师的正确意见,最终杨××未获死刑。又如刘孝若承办的江都焦××流氓奸幼案,内定死刑,经辩护,一审判决免予刑事处分。焦××认为不坐牢了,就服判了。经律师解释免予刑事处分也是有罪判决后,委托律师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改为无罪。再如泰州“严××诬陷陷害案”,由已担任扬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周素容、副主任刘烈一并出庭辩护,这在当时是一重磅案件。这是一起由党的部门的宣传干部因写了一份内参,揭发一民警非法购买土地,却遭该民警“以严××诬告陷害”为由提起控告,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批捕。此案有×领导批示作了定性。辩护律师冒着被跟踪、监视的压力,坚持出庭,并对审判长当庭把领导批示作为证言宣读,直指其以权代法。但一审强行作了有罪判决,一时舆论大哗。辩护律师及时代理上诉,最终改判无罪。此案江苏电视台、《中国法制报》、《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扬子晚报》等媒体与期刊作了报道。这些刑案的办理,为重新走入人们视野的律师,赢得了极大声誉。

在维护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聘请律师为民事或非诉讼代理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已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实际需求。在此阶段,民事案件主要以婚姻、继承、赡养为主。1984 年“三八”节,周素容律师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时,接待并免费代理了李世英老太赡养案,为其寻找已失去联系多年的亲子并主张赡养费,在费尽周折找到其子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诉之以法,使其同意承担起赡养责任。当老人收到第一个月赡养费时,老泪纵横,感谢不迭。后来,逢年过节,周素容还登门嘘寒问暖,查询赡养费执行情况,直至 1990 年老人逝世。1985 年 3 月 8 日,《中国法制报》以“感谢你呀,女律师”为题报道了周素容为李老太寻子并索取赡养费的事迹。

这一时期,这些有重大影响案件的代理,使扬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声名远播,名闻遐迩。1984 年以来,来自各地的咨询信、求援信、表扬信纷至沓来,有的当事人则怀揣 1985 年 3 月 8 日的《中国法制报》慕名而来,委托代理案件。如原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任记者、《今日中国》节目主持人杨淑英,上海中国银行监委书记童荣郁等。

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青黄不接的法律服务人才已形成突出的矛盾。1984 年分设广陵区法律顾问处后,扬州市法律顾问处仅有周素容、刘烈二人。面对人才瓶颈,周素容一方面在大学教师中物色并发展法律专业毕业的兼职律师,另一方面积极向主管机关申请引进专职律师人才。

1984 年7 月,朱飞龙由华东政法学院分配至扬州市法律顾问处。这是恢复高考后从法律高等院校毕业直接走进律师队伍的全市第一人。八十年代从院校分来的还有西南政法学院的朱玉明,兰州大学毕业的龚河兴(龚河兴后回原籍,在江西省司法厅任职)。

      1985 年全市招聘律师工作者,经考核录用为干部的有 46 人。其中扬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录用了 7 人:陈志明(女)、林荣凯、马毅、王慧骏、李林、盛其章、古成荣(1986 年补录 1 人:刘荣,后调至税务局)。这批招干进所的人员于 1986 年参加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获得了律师执业资格。到此时,扬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专兼职律师加起来已有 10 多人,初步解决了人才燃眉之急。也是这批人被称为扬州律师界的“黄埔一期”,成为扬州市区律师行业承上启下的一代骨干力量。

新鲜血液的注入,为扬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各项业务和工作带来了新的动力。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刑事案件自诉、民事、非诉讼案件代理人,并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为各类经济案件担任代理人。各项业务一时风生水起。办公地点也由最初的司法局门厅及后来的十巷民房,搬至琼花路(现文昌路)的宋井旁。当时仅自筹资金 25 万元,却购置了 222 平方的独立办公楼,且在繁华路段,其规模与气派一时在苏北地区律所中屈指可数。

1988 年10 月,经省司法厅、市编委批准,同意成立扬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简称“外所”),受编制所限,外所与一所实行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积极服务于外向型经济。成立后,朱飞龙律师代理我市第一家台资企业扬州欣欣食品有限公司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完全胜诉,使外所旗开得胜。

由于业绩突出,服务优良。1989 年扬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先进律师事务所”,1990 年被司法部表彰为“从业清廉先进集体”。


律师业务的大发展客观上要求有更多的律师、更多的律师事务所。但从成立外所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做法来看,充分显现了编制已成为律师行业发展的羁绊。

1988 年6 月 3 日,司法部下发关于《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的通知。其中规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不占国家编制;律师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律师行业由此迈出了“改变国家包办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一步”。

1993 年12 月,国务院批准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律师由“国家法律工作者”的公职身份变成了“社会法律服务者”,律师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律师不再是国家干部,成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事务所不再是国家机关,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服务机构。

1996 年《律师法》颁布。其中第二条律师被定位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从立法上实现律师的性质由“国家公务性”向“社会化”的定性转型,律师事务所被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

这就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打破了编制的局限。但同时律师改制转型的大潮涌来,无疑也给扬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带来了深刻的震荡。骨干律师纷纷下海,开枝散叶。

第一个吃螃蟹的是朱飞龙。1992 年 4 月 8 日,由朱飞龙和第二律师事务所钱剑奎牵头成立了苏北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扬州江河律师事务所。

1995 年7 月,由王慧骏和第二律师事务所李林(1987 年二所改为专职律师事务所后,原在一所的盛其章、李林、马毅先后调入了二所)合伙成立了扬州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扬州法之泽律师事务所。

其后,1997 年,朱玉明和第三律师事务所王圣平、王生干成立了石立律师事务所。后朱玉明个人又于 2007 年 8 月设立了扬州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朱玉明律师事务所。而在朱玉明设立石立所后,林荣凯则到了擎天律师事务所成为合伙人。该所原由市人大主办,抽调扬州大学的兼职律师周广桂担任主任。曾先后称:正大律师事务所、光大律师事务所,现名擎天柱律师事务所。该所与 1994年由市司法局主办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后改名长威所)一样,同属90 年代初全民经商、机关办企业的产物。改制后,均已与主办机关脱钩。

在这段时间前后已到二所的盛其章、马毅也与他人合作先后成立了盛荣(后改为盛祥)律师事务所与征远律师事务所。但不幸的是盛其章、马毅因病分别在 2008 年、2018 年去世。英年早逝,闻者无不唏嘘。

1994 年底,因改制采取老人老办法,周素容在离 60 周岁还差几个月的情况下,提前退休,享受专业技术正高职待遇(她于 1989 年评定为一级律师),退休金由财政承担。退休后的周素容晚年生活非常幸福。她先生莫惠栋是扬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多次获得国家教科委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教学成果奖。1989 年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奖章。夫妻俩是浙江老乡,也是大学同窗,几十年相濡以沫,伉俪情深;几十年相互支持,成就事业。《新华日报》1991年1月19日第四版曾以“一对名家的情怀”报道了他们夫妻俩的家庭与事业,令人称羡不已。


改制转型时期的扬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已于 1995 年更名为扬州琼宇律师事务所。此时的当家主任是陈志明,早在 1988年、1989年朱飞龙与她就按干部任免程序由市司法局任命为一所副主任。1990年朱飞龙以副代正主持工作,1992 年离开创办合作所后,由陈志明担任主任。

此时的琼宇所人才流失严重:朱飞龙,法律专业高等院校分配至扬州律师行业的第一人,是“老一所”的台柱子;朱玉明,西南政法学院高材生,扬州律师赴美法学研修第一人;王慧骏,律师中的作家,结合办案实践已出版《为你辩护》《为你活着》两本小说;林荣凯,气功大师,坊间有他种种神奇传说,重要的是办案毫不含糊。一表人才的盛其章,精干老练的马毅,沉稳扎实的李林也先后离开了“老一所”。特别是有着崇高威信的老主任周素容已经退休。“黄埔一期”只留下陈志明与已担任副主任的稳健忠厚的古成荣。陈志明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在骨干流失,无老主任加持的情况下,如何在法律服务市场的大潮中立于潮头,传承“老一所”的荣耀,让琼宇律师事务所保持在扬城律所中的领先地位,这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陈志明,有着十年知青生涯,具有从不服输的坚强个性,对“老一所”有无比深厚的感情。1985年参加律师招干考试时已经超龄,但她崇尚史良,强烈渴望做一名律师,以无比执着的精神打动了招聘部门的工作人员,同意其报考,并顺利通过被录用。由于在同批招录人员中年龄最长,被称为“老大姐”。

老大姐确实有“大姐范”,善于抓住律所发展“牛鼻子”,针对律所现状,坚信引进人才是关键。在其任上陆续引进了一批政治、业务素质俱佳的英才。

1992年底,通过市司法局的统一招聘,引进了吉宝华与刘松岩。吉宝华, 199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是律所急需的人才;刘松岩,原在农科所经营部任副经理,有志律师事业,改学法律,考上律师执业资格被录用。他俩与陈志明、古成荣成为琼宇所的创始合伙人。其后,陆续招录了冯纲、张璐、葛华。这期间,兼职律师董玮、魏启民先后转为专职律师。以上人员均成为了琼宇所的骨干。

2002年,陈志明到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主任一职于 2004 年由已在律师业务工作发展中崭露头角的吉宝华担任。此后,又陆续聘用了苏海悦、邓晓华、黄炜娟、樊小骥、王珏、张文德、宋文君、朱国美等一批成长性好的律师苗子(黄炜娟2009年考上公务员,现任邗江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邓晓华2011年离所,现在江苏三法(扬州)律所;樊小骥考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现在北京市公安经侦总队任职;宋文君、朱国美分别在 2019年、2020年转所去了盈科律所,董玮也于2020年1月转到了高朋律所)。2011年,于2001年执业的熊伟由朱玉明所转到琼宇所,这是一个办刑案的好手,曾成功办理江苏省第一例中美刑事司法合作——李某美国洛杉矶故意杀人案,公安部督办“大唐天下”特大网络传销案。熊伟的加入给琼宇所又添一员大将。

从 1992年到 2012年6月,琼宇所办公地点搬迁了两次:2000年从琼花路搬迁至北门外大街6号综合楼2层,2012年搬迁至文汇西路 268 号邗都大酒店11层。其间,2008年琼宇所按相关规定更名为:江苏琼宇律师事务所。这先后28 年,在陈志明、吉宝华两任主任的带领下,始终保持发扬“老一所”的光荣传统:坚持务实求真,作风踏实;坚持狠抓办案,注重质量;坚持诚信服务,规范执业;坚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政议政。其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评价和客户的良好口碑。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疑难案件中为政府挽回了国有资产巨额损失;还在处理某赴京上访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化解了十几年的上访纠纷,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这28年间,琼宇所获得多项荣誉,1997年-2000年连续四年被扬州市司法局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2001年度被市司法局、市律协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2002 年10月荣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2008年度荣获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文明单位”;2008年8月荣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度扬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3月荣获江苏省司法厅“全省‘双促双助’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等。

在琼宇所获得多项荣誉的同时,陈志明、吉宝华及骨干律师们也获得了诸多荣誉。

陈志明,一级律师。曾为扬州仲裁委第一起仲裁案件担任首席仲裁员。先后被评为江苏省优秀法律顾问、江苏省优秀律师、江苏省优秀女律师、江苏省知名律师、第三届江苏省“十大女杰”提名奖、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扬州市首届十佳律师、扬州市优秀仲裁员等。

吉宝华,一级律师。先后被评为扬州市优秀律师、扬州市知名律师、扬州市十佳律师、扬州市十佳仲裁员、江苏省优秀律师、江苏省优秀仲裁员、江苏省司法厅“双促双助”法律服务活动先进个人、“扬州市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扬州市政协“最美政协委员——70年 70人”、江苏省律协“重大案件处置突出贡献奖”。

古成荣,二级律师,先后被评为扬州优秀律师、扬州“十佳律师”、扬州知名律师、扬州优秀仲裁员;刘松岩,市律协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现为省律协行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委员,先后被评为扬州优秀律师、扬州十佳律师;熊伟,二级律师,2010年、2016年两次被评为“扬州市优秀律师”;张文德,2010年和2016年两次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十佳法律援助办案能手”,2017年被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授予扬州市消费者保护运动30 年“先进个人”,2020年被扬州市司法局评为“扬州市优秀律师”;张璐,2018年被扬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第一届“扬州市优秀女律师”;王珏,办理的“12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被评为2009年江苏省十大优秀案件,和王波、张文德办理的“张某等46人劳动争议案”被评为“2012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例”。

以上这些集体与个人荣誉的取得,体现了“老一所”的光荣传统得到了很好传承,充分彰显了“老一所”的荣耀。与此同时,给“老一所”带来更大荣耀的是,后来者们积极参政议政,自觉地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不断地提升着琼宇所的社会影响力。

陈志明,当选为扬州市第四届政协委员、常委,当选为扬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扬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曾担任市律协第二、三届副会长。

吉宝华,当选为扬州市广陵区第七、第八、第九届人大代表,扬州市第六、第七、第八届政协常委,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曾担任市律协第五届副会长。

熊伟,致公党扬州市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广陵区支部主委,2011年当选广陵区政协委员,常委。

刘松岩,2016年当选为邗江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17 年度--2019年度,连续四年均被评为扬州市邗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他们代表琼宇所,代表扬州律师行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从律师职业特点出发,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担任职务期间,他们认真履职,积极参政议政,多年来,在区、市两会上建言献策共70余件,其中多起提案、议案、建议获得优秀奖,为推动扬州高质量发展和“三个名城”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建所以来,琼宇所一路前行,从体制内走到体制外,从“三驾马车”走到“人才济济”,从“开枝散叶”走到“重整旗鼓”,从“往昔光荣”走到“今日荣耀”,前进的步伐是稳健扎实的,取得的成果是卓有建树的。但是,面临群雄逐鹿的律师江湖,激烈的行业竞争使琼宇所的当家人清醒意识到:发展会有瓶颈出现,局面必须不断突破。


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到了二十年代,国内法律服务市场日益扩大,由于发展的不平衡,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律所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以金杜、中伦、大成、锦天城等为代表的律所掀起了中国律所规模化的高潮。从扬州情况看,已有五家北京知名大所来扬发展,开办分所,如:高朋、盈科、隆安等所,这些知名律所跑马圈地式的快速扩张,又刺激着扬州本土一批律所加快发展壮大自己,如:擎天柱、理华、石立、华朋、盛望、石塔、鈜云辰旭、朱玉明、韵合等所。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协会也指出:规模发展,做大做强,才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当年的朱飞龙此时已是江苏仁方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主任。1992年与钱剑奎设立扬州第一家合作制律所——江河所后,又于2002年完成了江河所与滕梅森为主任的天任所的强强联合,组成了理华所。

发展时不我待。朱飞龙已担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多年(后担任监事长),同时担任市律协监事长(现已担任市律协会长)对全国、全省律师行业发展的趋势了然于胸,因此,有着比别人更加强烈的发展紧迫感。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为了新的更大发展,2017年,朱飞龙联合原理华所律师宗宏根、顾玲、吉海清、徐晓山、卞菊华、康辉共同出资在京华城 CBD 购置了国泰大厦 1 号楼19层整层1550平方米(后又增加800平方米,共2350平方米)现代化办公楼。年底成立了江苏仁方律师事务所。

仁方所的 7 名创始人也非等闲之辈:

朱飞龙,一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五、六、七届理事,江苏省律师协会第七、八届副会长、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员(法律顾问)、中共扬州市委法律顾问专家。现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扬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等。曾被评为江苏省“十佳律师”、扬州首届“十佳律师”、江苏省十佳金牌仲裁员。

宗宏根,一级律师。扬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副会长,现任秘书长;江苏省优秀律师、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首届江苏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辩手、首届扬州市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辩手、扬州市十佳律师、扬州市优秀律师、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扬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曾跟踪服务起初是作坊式小微企业的扬州明星牙刷有限公司 20 年, 推动其进行股改,仅用两年时间就走完了上市的全部程序,2018 年成功在上交所上市,创造了扬州公司上市时间最短的记录。

吉海清,二级律师。江苏省律师协会文化与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联盛律师联盟文化体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扬州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扬州 “民事行政诉讼”两个专项督查专家库成员,国泰创业创新学院创业导师。自 1996 年 1月开始执业,先后在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合伙人。因业绩优秀,先后受到区、市、省司法行政机关的多次表彰。

顾玲,扬州市优秀律师。现为江苏省律师协会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扬州市律协培训及实习律师指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扬州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扬州市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人才库成员、扬州市创业导师。

徐晓山,扬州市律师协会破产管理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劳动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等论文数次获得华东律师论坛论文奖。

卞菊华,二级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现为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妇联主席、扬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百名巾帼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获“扬州首届十佳女律师”、“首届扬州市律师风采电视大赛优胜奖”等荣誉称号。

康辉律师,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现任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2019 年获“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个人”,2016 年作为优秀青年律师,在江苏省青年律师发展大会上作为代表发言,发言文章被录入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阳光律程》专著。

仁方所成立后,便迅速打开局面,执业律师迅速发展到近30人,并在2019年先后荣获省律师行业党委“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奖”,2020年获得市律师协会 “扬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表彰。

但年轻的仁方所队伍太年轻。主要业务骨干为七个创始人,后又吸收了李艳秋、王伟、王金华等人。近30名律师中,朱飞龙之外,除了苏大毕业分到邗江司法局的宗宏根于1992 年律师执业,吉海清于1996年执业,卞菊华、徐晓山分别于2001年、2005年执业,其他律师均在2010年后执业(包括2011年执业的主要骨干顾玲),而且其中大部分是近几年才拿到执业证的青年律师。尽管他们中不乏研究生学历者,后劲很足,但毫无疑问当前的发展是受限的,必然影响到迅速做大做强。

出路在何方?朱飞龙的目光瞄向了老东家——琼宇所。琼宇所的执业律师平均年龄远高于仁方所,而两所合并形成互补,必然1+1>2。于是,一份《江苏琼宇律师事务所与江苏仁方律师事务所战略合并协议》产生了,朱飞龙又一次运用强强联合的方法来推动律所加快发展。而与上次不同,那次是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进行,而这次完全是自主的市场行为。以琼宇所吉宝华为代表的合伙人和以仁方所朱飞龙为代表的合伙人,一致认为:在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条件下,两所合并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快速形成规模,推进律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经过充分的磋商磨合,战略合并协议在2020年4月6 日正式签署。江苏仁方律师事务所以整所转入的方式与琼宇所合并,合并后的办公场所设在国泰大厦原仁方所内。

江苏省司法厅于2020年6月2日发文准予琼宇所更名为: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6月26日制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月28日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与庆典。省内25家著名律所组成的大型法律服务机构——联盛律所联盟全体成员单位来扬祝贺,并赠送红木雕件礼品——龙船,祝贺琼宇仁方所战略合并成功并祝愿合并后的琼宇仁方所一帆风顺!


战略合并取得了成功,下一步目标是:打响琼宇仁方律所品牌,做到扬城一流,全省前列,国内知名。因此,合并后的律所把品牌再造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律所品牌建设其实质是律所文化建设。律所文化特质,决定着律所理念和价值追求,并决定着律所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琼宇仁方所的立所理念是什么呢?他们用所名诠释的方式来确立,即:

律政英琼——寓意要做律师界的美玉,而不是顽石;

司法杜宇—— 寓意要像啼血杜鹃一样为司法公正及当事人合法权益争鸣不已;

明德守仁——寓意要追求至善至美,有信念,讲诚信,遵法理,守规矩;

治策有方——寓意要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律所治理推动事业发展。

与此同时还确立了“诚信、专业、和谐、进取”的所训。这些立所理念和所训,一方面用于教育鼓舞全体律师予以认同,另一方面向客户和社会展示了律所的价值取向。

合并后的琼宇仁方所共有 25 名合伙人,他们是:吉宝华、朱飞龙、宗宏根、刘松岩、吉海清、熊伟、葛华、张文德、顾玲、李艳秋、康辉、苏海悦、徐晓山、卞菊华、冯纲、张璐、王珏、王伟、唐健华、马震宇、王金华、崔西志、窦永明、胡晶、夏苏蓉。

合伙人会议推荐以上名单中前 10 人组成律所管委会,并同时决定党支部书记康辉、监事会主任苏海悦参加管委会会议,实施党支部的把关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管委会主任由朱飞龙担任。

朱飞龙党内职务是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他在管委会会议上提出:多年的律师工作体会证明,离开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律师工作难以做好,因此应当把“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促业务、以党风正行风”作为琼宇仁方所的建所方针。此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成。

管委会根据以上的建所方针、立所理念和所训,在党支部指导下,对律所管理大力实施创新举措。通过“政治帮扶”制度、“五心工程”方案、“通案”制度、“四星评比”、开展系列公益服务、特别在党支部书记康辉、副书记窦永明带动下,2021年夏天,全所有15名律师主动投身抗击新冠疫情志愿者行列,参加志愿者服务134人次;朱飞龙等多名律师主动为抗疫捐钱捐物,积极参加“99公益日”捐赠活动,充分体现了社会责任担当。这一系列活动使琼宇仁方所以全新姿态与面貌展示了品牌形象与律师风采。合并当年,也即 2020年,律所工作呈现了诸多亮点,特别是业绩创了新高,规模效应突显。据统计,2019年两所执业律师之和47人,2020年底全所54人,增加15%(至目前已有执业律师 61人,增加近30%); 2019年刑、民、行、仲四类案件,两所之和1078件,2020年全所四类案1170 件,增长8.5%;2020年两所上半年及合并后创收之和比上年增长54%,创造了历史最高业绩,充分显示了强强联合的品牌效应。

2020年,琼宇仁方所党支部荣获省律师行业党委“首届江苏省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奖”,2021年,建党百年来临之际,又被省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琼宇仁方所合并后,短时间内就两次获得了省级以上机构颁布的荣誉,这是党委对琼宇仁方所工作的肯定。而社会则以另一种方式予以了认可,以法律行业观察为话题的微信公号“法犟”搞了个《2021年江苏律所规模百强排名》,在全省 2187家律所中做了排名,琼宇仁方所进入榜单,名列第51位。虽非官方发布,但也足以证明,琼宇仁方所这个以三名律师起家的律师工作机构,在走过40年时,已步入了全省知名大所行列。

4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仅是一瞬;40年对一个人来说,却是半辈子:1981年周素容创建扬州市法律顾问处时,才 44岁,如今已是耄耋之年;1984年,朱飞龙进所时才20岁,当年说话还会脸红的羞涩青年,现已年近花甲;1985年,陈志明招录到一所时满头黑发,如今头发花白,年过七旬;最年轻的吉宝华1992年招录进所,如今也过了知天命之年白了头。可“革命人永远是年轻”,这些当家人都有一颗年轻的心,打造一个百年品牌律所是他们共同的愿景:

40岁,年富力强,风华正茂,出发正当时!

出发,向着建设百年老所的目标再出发

——琼宇仁方,扬帆远航!


为了纪念律师制度恢复后,扬州第一个律师工作机构设立 40周年,写了这篇文章。题目定为:扬城律所“第一家”,副标题为: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小史。为什么说是小史?因为它不是正史,不代表任何官方观点;也不是野史,笔者曾从事律师管理工作多年,担任过扬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纪念册”执行主编及“扬州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巡礼”专题片执行制片人,文中所有资料信息均有出处,或有据可考,或来源可靠。同时,该文以机构变迁、人事变化为脉络,以相关背景、部分成功案例、人物概貌、所获荣誉等内容为叙事,不求面面俱到,难免挂一漏万,仅仅是个追忆。是此,称为小史。

在琼宇仁方所建所 40 周年之际,为了纪念,谨以此篇献给琼宇仁方所的律师及对这些往事有兴趣的人们。

沈 源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

以党建促所建 ·以党务强业务· 以党风正行风

诚信·专业·和谐·进取

律政英琼·司法杜宇·明德守仁·治策有方

——————————————————————————————————————